日本核災4縣蔬果奶類食品擬放寬入口 福島縣續禁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6/05 16:08

最後更新: 2018/06/0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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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有條件准許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四個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圖片由食衛局提供)

日本311地震及福島核事故後,本港禁止福島、千葉、群馬、茨城及櫪木縣的蔬菜、水果及奶類製品進口。食衞局建議繼續實施對福島縣受禁制產品的進口禁令,但有條件准許千葉、群馬、茨城及櫪木縣的蔬菜、水果及奶類製品進口,來自該4縣的食品必須附有出口商證明書及幅射證明書。

至於何時正式實施,政府消息人士表示下周會向立法會提交建議,及後需草擬命令,刊憲後會盡快實施,料需時數個月,最快今年內實行。

食衞局擬放寬日本食品進口後,來自千葉、群馬、茨城及櫪木縣的蔬菜、水果及奶類製品,每批食物都必須附有由日本農林水産省簽發的輻射證明書、指明食品來自那個縣、以及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並無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

有關出口商同時必須持有及提供由農林水産省簽發的有效出口商證明書,證明有關出口商向本港出口的食品在日本均可供銷售,即不得超出日本限值,並就輻射防護而言適宜供人食用。

有關食品進港後亦會經食安中心檢驗,一旦發現食品輻射量超標,中心會即時向農林水産省通報,其出口商證明書將即時遭吊銷。

食衞局指出,新建議的安排與目前對千葉﹑群馬﹑茨城及櫪木縣的冷凍野味、肉類、家禽及水產的進口安排,但增加了出口商證明書的額外保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於網誌稱,政府是經過深思熟慮才作出有關建議,強調食物安全和市民大眾的健康是政府的首要關注。食物安全的考慮主要建基於風險評估;經考慮本地監察結果、國際專家組織評估、日本當局監察結果、其他經濟體對日本食物管制的最新情況後,政府認為現階段已有實質及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日本食物目前的輻射風險已很低,強調當局亦有充份考慮公眾關注。

她又指作為局長,對保障市民健康和食物安全責無旁貸,她和食安中心會繼續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形容這是政府的使命,亦是其工作目標。

現時福島、千葉、群馬、茨城及櫪木縣的的冷凍野味、肉類、家禽及水產品進口本港前,須由日本當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輻射水平無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方可輸入本港。食衞局建議應繼續維持有關進口安排。

香港食品委員會主席陳建年認為,港府放寬福島以外4縣食品進港是好事,惟311事件至今已經歷7年,當地需於本港市場努力推廣4縣食品予市民認識,相信放寬後不會「一下子」增加進口量,又估計對本港市場價格不同影響;「本港有日本其他各地進口不同種類的食物,相信(放寬後)對價格影響不大,但港人就會多了選擇。」